星期六的下午,我们终于拿到了公寓的钥匙,菩萨保佑。 这个,从何说起呢。我和锦帆从小一起长大。小学到初中,初中到高中,一直到大学,我们像两只被紧紧绑在一起的蚂蚱,怎么跳也条不出这个命定的圈子。人家说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我也时常思考,我们两个小妖精前世修了多少年,今世才得上天眷顾这么多年相亲相爱,不离不弃。 躺在床上,我双眼瞪着天花板,无辜地叫:啊,为什么我又要跟你这个懒猪住到一起啊! 她掐我,多少人羡慕你可以和我这样的美女同居,你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是,我被你征服了,我夸张的笑,这个应该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在劫难逃吧。她一巴掌拍下来,应该是命中注定。 她把她的行头一件件亮出来,粉红衣裳粉红裙子粉红小袜子。绿色吊带牛仔热裤白色拖鞋。玫红露背玫红短裙加娃娃鞋,仅夏装就有好几十件,一个月换下来也不会重复。 再看我的,白色T恤牛仔裤,兰色吊带白色休闲裤。整个箱子里就围着蓝白两个打转转,呵,其实我一年四季的衣服数量加起来也抵不过她一个季度的,这是事实,我要承认。 再好的朋友也是微有芥蒂的吧,我是老实人,我要说老实话。事实上呢,这么多年来,我一直致力与扮演着类似与绿叶的角色,我素面朝天的同时也就不自觉地衬托了锦帆的烟视媚行。我们走在路上,所有人的眼睛都是直钩钩地扫到她身上,而我,如同卑微的尘埃,连一丝光芒都不曾沾染。 可我是个很愚笨的人,我不会嫉妒。而且,在我最难过的时候,是她陪在我的身边。 高三快要毕业的时候,程晨跟我说,小苔,我们还是分手吧。我忍住悲伤点头答允,好啊。他便笑了,小苔,我就知道你不是那种竭斯底里的女生。我们也算好聚好散吧?我微笑,对。 自始至终,在她一个人率先舍弃我们的爱的时候,我就说了三个字。好啊,对。 回到宿舍我在上铺那里拿了一包烟冲上了顶楼。那是我第一次抽烟,从此落下烟瘾,遂成心魔,再难割舍。锦帆从背后抱住我,温柔的声音响在耳边,小苔,失去谁了都一样要生活,对不对。是,我把头埋在她的怀里,只是活得有遗憾就是了。 在我惊天动地的哭声里,锦帆踩灭了地上的烟头,拖着我回到了宿舍。那晚之后我就病了,发了两天烧,都是锦帆悉心照顾我。病好了以后我像是把以前的事都忘了,我终于知道,爱情是海市蜃楼的幻觉,而女子之间的惺惺献惜才能绵长。 但是,我依然想念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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