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是我先追你的。说起来也觉得奇怪,你实在不算帅也不算太高,还顶着一头好像被雷辟过的发型,每天戴着一顶棒球帽,胸前挂着LG的巧克力手机,整日都趴在桌子上睡觉。 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喜欢的男孩子,定要够帅够高够拉风,还要有钱到男生一定会嫉妒女生一定会爱慕的程度。 刘知奇,说实话,这些硬件你没一项达标。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你身上的气质就像一支锋利的箭瞬间就洞穿了我柔软的心脏。你偶尔漂向周围的淡漠眼神,你站在走廊上抽烟的姿势,还有某天你打哈欠的样子,都被我细心地收藏在心里,原本是不小心,说起来却像是刻意一般。 有一次我忘了带打火机,伸手向前排的男生借,他对我说,你后面那个人有,我的手向后一勾,再回过头去,居然是你,而我的手指竟然勾住了你的衣领,露出了你锁骨附近白皙的皮肤,你傻呆呆地看着我,我也傻呆呆的看着你,忘记了动弹。过了片刻,我红着脸说,借打火机给我用一下。 递火机给我的时候我看到了你的手指,那么漂亮的一双手,漂亮得让我嫉妒。我认为它天生就应该用来弹感情或者画画。我说谢谢,你点点头,自始至终你没有开口说一句话,这就是你和我第一次接触。 我隐隐约约猜到,你应该是不喜欢我这样张狂得女孩子的。所以很久之后我跟一说起那件事你才恍然大悟地说,原来是你。 你居然不记得那时的我,这不免让我这个有点小美貌和小才华的家伙感到郁闷。 班上组织活动,我不管不顾地要跟你分在一个组,我不是不矜持也不是没自尊。只是,在我心里,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比爱情更有价值,金钱,权利,虚荣,浮华,都不及你一个笑容重要。你那么呆的人,如果我不主动一点,只怕你一辈子都不知道我喜欢你。 我们坐在海岛船上,我的脸色顷刻由兴奋的通红变成恐惧的苍白,我知道我的心脏不太好,于是下意识地握住你的手,而那时我们说的话加起来还没有超过十句。我想,你一定会认为我是轻浮的女生吧。我正想开口跟你解释,你却看除了我的慌乱,微笑着对我说,没事的,我在这里。 我的世界在那一刹那炸裂,心脏急速跳动中几乎听见风声和雨滴,我闭上眼睛把头埋在你的怀里,刘知奇,这一刻周遭有怎样的眼神我不管,只要有你在我就觉得心安。 暮色弥漫的黄昏,我们坐在烈士公园的草地上聊天,我问你,喜欢长沙吗?你摇头,这里没有广州好,也没有朋友。 你的神情落寞地可以掐出水来,我的心脏泛起一阵柔软的绞痛,我拍这胸口说,长沙有长沙的好,我证明给你看。 那个时候我并不知道,我会在这份感情里越陷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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