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如果艾佛森去了森林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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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艾佛森去了森林狼 

国庆过后班上组织烧烤,分组的时候我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突然站起来对讲台上的班长说,我要跟刘知奇一个组。  沉寂了一两秒钟的教室突然爆发出巨大的笑声,我的脊背挺得那么直,眼神那么倔强,众目睽睽下掷地有声地说,我一定要跟他在一个组,他不去我也不去。  我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我,我只怕不勇敢一点我们就真的错过。我只是觉得,我们这么相像,要是我们不在一起,连上帝都会觉得可惜。  当分组最终确定,班长对着我一脸心领神会地笑,这下你满意了吧。我在人群里搜索你的身影,却一无所获。  多遗憾,你始终没有看到我为你勇敢的样子。  第二天采购,我利用自己是班长闺蜜的优势把你也带去了,八个人要打两辆车,我一把就拖住你说,你跟我一辆吧。你看着我笑了一下说好。  那是一个我如此陌生的你,温和的,乖乖的,笑起来像孩子一样天真。你的牙齿那么白,平时锋利的锐气都被熔化,在微凉的秋季,你的笑容像仲春南方一场兜头而来的充沛阳光,躲不掉了,所有心头的犹豫都成了一张脆弱的纸,轻轻一捅,丢盔弃甲般的碎裂。  如果说之前我只是对你有些许好感,那么自你对我微笑的那一刻起,我便无比明确地了解了一件事,刘知奇,我要我们在一起。  买饮料时我们异口同声地说不要可乐,然后屁颠屁颠地抱了两瓶芬达,正好遇上超市搞活动,买一瓶芬达送一个百事可乐的塑料杯,海蓝色的杯身上印着百事的标志,我喜滋滋地想,同样的杯子你一个我一个,是不是就代表了一辈子。  我鼓起勇气问你,听说你有女朋友哦?  你怔怔地看着我,你听谁说的?根本没这回事。  好像有一个泡泡在我心里炸开,然后变成一朵鲜艳的花,多愉快,在以后的日子里,我的心里每天开出一朵花,用对你的思念浇灌而成,刘知奇,你多幸福。  烧烤时我以减肥为借口把鸡翅鸡腿牛肉都往你碗里塞,你叫我张嘴,然后把你咬了一半的香肠喂给我。我的脸被烟熏红,被酒醺红,被你这个亲昵的动作羞红。有个学长过来给我们拍照,我二话不说挽起你的手臂对着镜头做了个胜利的手势,哦耶!  我们一起坐缆车过湖,在湖心的时候缆车朝我这边倾斜,我着急地想,一定要减肥了,你这么瘦,我太胖了站在你身边一定不好看。可是你是多么善良的男孩子,你眨着眼睛说,葛婉仪你一点也不胖。我们玩天降奇兵,突然升空的瞬间我哇哇大叫着扑进你怀里,脸色苍白。你只是笑着拍我的背说,没事啦没事啦。坐海盗船的时候我又趴在你胸口瑟瑟发抖,你紧紧握住我的手,那一瞬间我觉得莫名的安心。  仿佛整个世界只剩下这一个寡言少语的男生,却敌得过千军万马,四海潮生。  那天黄昏我们在暮色弥漫的公园里聊天,聊到你离异的父母,聊到同你一样我的单亲家庭,聊我们晦涩的童年和叛逆的少年,最后聊到我们最爱的NBA。你问我喜欢谁,我毫不迟疑地告诉你是艾佛森,2000年他率领76人队跟湖人队打总决赛,我看一场哭一场,哭足七次之后便认定了他是我这一生的至爱。  那个坚韧而不羁的男人,是我顶礼膜拜的英雄。  你说艾佛森是你第二喜欢的,你最喜欢的是森林狼队的加内特,那个像狼一样的男人。  刘知奇,这是我们不一样的地方,对我而言,爱就是爱,独一无二,是纯粹的,笃定的,没有备份,没有仅次,没有第二。  如同你在我心里一样,不可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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