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注意到你是在学校附近的那个十字路口,你像大多数男生一样背着NIKE的包,穿NIKE的板鞋,G-STAR的T恤和牛仔裤,头发剪得很短,干净利落的样子,眼神里充满了锐气,周身是锋利的气质。我不是花痴,只是碰巧站在你的旁边一起等待红灯变绿灯,无聊之际就端详了一下身边的你。 你长得还挺好看的,让我想起古代描绘美少年的句子,眉如墨泼,鬓若刀裁。 30秒后,我和你一起从马路的这边走到了马路的另一边,绿灯再次变成了红灯。这时,一只不知道病得毛都掉得七零八落的小狗从你的脚边走过,懵懂的踏出马路,你轻轻的吹了一声口哨,那只小狗居然真的停了下来,你蹲下身去把手里的面包撕成一条一条的喂它。 30秒之后,红灯又变成了绿灯,你拍拍它的头,笑着说,刚刚车多,现在才可以过去嘛,乖哦。 它看着你,小小躯体有一点点瑟缩,但是神情乖巧温顺,然后欢腾着扑向了对面马路。 你拍拍手里的面包屑,云淡风清的从我身边走过去,你的眼睛一直直视着前方,理所当然的忽略掉了我这个貌不惊人的丫头,可是你不知道,你无心的那个举动在那个阳光和煦的午后给了我怎样的震撼。 从小到大,别人问我喜欢什么样的男孩子时,我第一反应就是善良。 他可以不那么高,可以不那么帅,可以不在大街上蹲下来为我系鞋带,可以不在炎热的夏天举着快溶化的冰淇淋在我家楼下等我,可是他一定要有一颗善良的心,那比什么都重要。 其实关于你,我还是知道一点点的。社团的学姐跟我说,你大一那年是以理科状元的身份考进来的,这个学校里的男生大部分都只会死读书,可是你不是,你还会打篮球,你的画拿在全国比赛中都拿过奖,你还练得一手好书法,听说你专心写字的时候即使突然从你背后去抽你的笔也是纹丝不动的。真正让你名声大震的是你大一那年的艺术节,你和你的朋友组成的乐队在台上引得无数女生尖叫,最后一个音符停止时,你把贝丝用力的摔在了台上。 学姐向我描述当时的盛况时,整张面孔都是玫瑰般的红晕,嘉言,你是没有看到当时那个场面,有人拍下了他的照片发到学校BBS里,两年来那张帖子始终占据在首页。 你是这个学校的传奇。 当晚我第一次登陆上了校园BBS,找到了学姐说的那张帖子,一年前的你跟如今看起来没什么不同,那几张照片拍得很好,无论是角度还是光线都堪称完美,我对着电脑屏幕发呆,过了很久,我觉得自己的脸红了。 我用鼠标点了那几张照片,然后右键另存在一个文件夹里,那个文件夹有和你一样的名字,苏善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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