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幸福是我的伤口,我在手臂上写下他的名字再用刀片一刀一刀地划。每天去穿一个耳洞,半个月后胖老板死都不给我穿了,连陌生人都心疼我,为什么他连一个陌生人都不如? 我十五岁时遇见他,这十五个耳洞会一辈子提醒我曾犯过这样的错。 我每天都在幻想他来向我道歉,温柔的问我还生气吗?我会温柔得回答他,我从来都不生你的气。 可是这一直都是我的臆想。 我跟踪他们约会,她每天都打扮得像个公主。有天拐弯的时候他发现了我,我转身要跑时就被他一把抓牢。长到那么大第一次有人对我那么凶,他说,你是不是神经病啊,你要疯到什么时候,你到底想干什么。 天知道,我真的不想干什么,我说,我爱你。 他狠狠地推了我一把,可是我不爱你,你不要再来打扰我。 我只是想呆在喜欢的人身边,温柔的爱他,也被他所爱,曾经这样想,最后却成了打扰,我这样卑微地爱他,他却视我如敝屣。 我一个踉跄摔倒在地,后脑勺狠狠地撞在路边的石阶上,伸手一摸都是血。他也呆住了,像一阵风把我抱起来往医院跑,我居然笑了,我想起了他第一次抱我的情景。 石光如果能倒流多好。 他的钱包在她身上,要我在医院等他。我坐在走廊的长椅上等了一下午。最后护士看不下去了,帮我清洗了一下伤口就打发我走了。 我摇摇晃晃地出了医院,一个人跑到酒吧喝酒,杰克丹尼,不算烈。一杯又一杯,终于酩酊大醉。我告诉就当喝了孟婆汤,忘掉他,也忘掉自己的前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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