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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彼此遇见的后会无期

我写过太多的故事,杜撰过太多的相遇,笔下的男生统一都有清瘦的身形,邪气的笑容,干净的指甲,并且无一例外的喜欢匡威的帆布鞋。 我喜欢的男孩子,都是这个样子。 我们在朋友的生日PARTTY上认识,很多人疯狂地跳舞。我是个笨笨的丫头独自瑟缩在角落里吃蛋糕,也许是我满足的表情吸引他,他站在我面前笑着说了一句话,那是我一生中听到最美丽的句子。 他说,原来你在这里。 千山万水人海中相遇,原来你也在这里。 那场PARTTY上形形色色的人都是模糊的背静,我只记得他。很久之后有朋友问我,你为什么这么爱他?我只会摇头,我不知道。 我要是知道我早让自己不爱了。 他们说,也许是因为你得不到,所以才一直特别想要。 不是这样,我知道。世上得不到的东西这么多,男人这么多,为什么我只爱慕他,只迷恋他,独独想要他,独独为他心痛。 情为何物?一物降一物。 初夏的夜晚我穿着达芙妮散步,新鞋子把脚磨出了血,我索性横心脱下鞋赤脚在马路上走。很多人惊讶地看我,我像一只骄傲的企鹅。 迎面走来的他皱眉看着我,突然把我拦腰抱起。我安静地勾住他的脖子仔细打量他清澈的眼睛。他问我,为什么不穿鞋子。我说,脚出血了。他说那就丢掉啊。我问,你穿什么牌子?他说,匡威啊。 到我家门口时,他以五毫米的距离逼视我,以后不要这样了。 我笑着点头。到家我才发现我的脚板里插着一块碎玻璃,可是一直都没觉得疼,原来他抱我时的欢喜足以抵抗一切疼痛,鲜血流不停,我却那么高兴。我要为他流尽血,流干汗,我要做爱情里的刘胡兰。 第二天我丢掉了达芙妮,买了一双红色的匡威。我丢掉了不合适的鞋子,爱上了不合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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