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心惊肉跳—深度迷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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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惊肉跳—深度迷失》

手枪、地下通道、年轻的女孩、贩卖毒品的小贩,这让人很容易就将其连贯起来,沈阳开着车熟练地在车流中穿梭,并不想在没看到完整的资料前就妄下结论,先入为主是破案之大忌。他抬起头看了看天空,新月的光芒被城市里璀璨的霓虹灯光掩盖,人类所创造的奇迹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超越了自然的力量,然而,这样的歌舞升平与灯红酒绿究竟掩饰了多少罪恶与黑暗,恐怕身为刑警的自己也不能完全了解吧!如果有一天能完全清除了这世间的罪恶,警察们都没有用武之地,自己就可以很欣慰地转业,做一些普通的工作,那该有多好。只是现在……沈阳眯起了眼睛,掩住了目光中的坚毅,现在正是需要我辈努力去铲除这个世界上存在的为数众多的毒瘤与脓肿之际,千万松懈不得啊。  熟练地将车泊在停车场警察专用车位上,沈阳走进了区刑侦分局办公大楼。值班室的小王见到他,打了个招呼:"沈队,是审那个地下通道枪杀案吧?小崔正在等你呢。"沈阳点了点头,径直前往二楼的重案大队第一办公室。  小崔知道沈阳的脾气,所以关于案情只字未提,只是将巡警笔录和自己刚查出的资料交给了沈阳。  案发时间:25年9月17日21∶37。地点:苍口区幸福路地下通道。经过:巡警阮志江、刘长波巡逻至地下通道时,发现犯罪嫌疑人鬼鬼祟祟走进地下通道,当他们走进地下通道时,听到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的争吵,随即听到枪声,他们冲过拐弯处时发现犯罪嫌疑人握有手枪平指前方,而被害人确已倒地。抓捕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并未抵抗,阮志江随即与刑侦分局重案大队取得了联系,将犯罪嫌疑人送到刑侦分局。  沈阳暗忖:尽管并没有目击犯罪嫌疑人开枪的场面,但在几乎只是一眨眼的时间里,地下通道内不可能出现第二个犯罪嫌疑人,所以巡警推断李冰红是第一犯罪嫌疑人也是合乎情理的。巡警笔录后附有被害人简单的个人资料:王小杰,男,二十七岁,本地人,无业无固定住址,曾因贩毒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怎么这次效率这么高,案发到现在刚一小时就查到了被害者的资料?"沈阳漫不经心问了一句。小崔笑嘻嘻地回答:"是啊,他的身份证就带在身上,查起来自然方便了。"沈阳闻言一怔,皱起了眉头,又去翻看犯罪嫌疑人李冰红的个人资料:女,1983年1月2日出生。户籍所在地:尚海市苍口区幸福路37-A座122室,暂住地同上。籍贯:凌渡市龙堂镇,出生地同上。汉族。侨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助理。文化程度:大学本科。家庭情况:无任何亲人,无犯罪前科。  沈阳抬起头:"鉴定呢?"小崔回答道:"弹道鉴定还在进行中,不过鉴定科从现场勘察来看,判断子弹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几率是从现场发现的手枪中发射出来的,手枪是普通的六四式,上面没有任何指纹,由于是近距离射击,被害人当场死亡。"  "尿检呢?"  "正在查,应该马上出结果。"  沈阳重新开始翻看卷宗,电话铃响起,小崔接过来,眼睛瞪大了:"没错?嗯嗯,我知道了。"他放下电话后声音低沉地报告:"沈队,她的尿检是阴性。"  沈阳放下了卷宗,闭了闭眼睛。这个案子疑点太多:一个以前从无案底受到良好教育的年轻女性,与被害人看起来绝无任何关联,居然会在地下通道内争执,并且开枪杀人,杀人动机是什么?买卖毒品?可李冰红从尿检看来根本不是吸毒者。这支神秘的手枪又是谁的?李冰红一个年轻白领会在刚下班的背包中放一把沉甸甸的手枪?如果是王小杰的,双方并没有扭斗过,况且李冰红又没有王小杰强壮,怎么可能从他那里抢到枪?而且无论是谁的枪,为什么枪上没有指纹?这案子里存在着太多巧合了。王小杰居然随身携带身份证,好像专门等着警察来查他的身份,而李冰红与他在争执和开枪之时,正好就有两名巡警经过,充当了最完美的目击证人。他总感觉这案子有些古怪,一切都太顺理成章,一切又都疑点重重,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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