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朝着她咯咯直笑。伏特加酒让他醉得恰到好处,迷迷糊糊之中老人家认定这位狡猾的华裔美人能穿透他皱纹密布的表层伪装,一眼洞穿他内心里的诱惑和下流想法。“我真高兴在纽约有些人能理解我,够聪明。”他说。 ①工作室公寓,原文Loft,是指顶楼用作单元住宅或艺术家工作室的这种楼层,多用钢铁楼梯、平台等划分空间,因此下文中老人会抱怨走得累。 蒂姆意识到自己手中崭新的书已经翻过了好几页,那是乔治?皮勒坎奴斯的最新小说。可是自己除了记住个别单词,什么都没有看进去。他抬头看着过道,发现空中小姐正在分发独立包装的午餐,已经分到了他前面两排。中西航空的单舱航班意味着宽敞的座位空间,周到体贴的服务,因此即将分到手的空中午餐至少还能引起一些食欲。 金发的空中小姐带着标准米尔港口音,递给他一份鸡肉恺撒沙拉,比普通航班中的要可口多了。过了一分钟,另一个一模一样的小姐在他的中西航空的酒杯中倒入四分之一英寸高的上等红葡萄酒,他抿了一口,酒顺滑地流下喉咙,真实的感觉令蒂姆反应过来,他本想利用之前的二十分钟好好欣赏乔治?皮勒坎奴斯,然后享用美餐,再为“非常难以定义”的新项目做点笔记,可是他却完全沉浸在对弟弟的回忆中,而且想不出个所以然。 假如他真打算在这次短途旅行中完成部分工作,他就不得不停止在弟弟身上苦思冥想,相反,得把注意力放在另一个人物身上,赫尔曼?慕盖博士,又称H.H.福尔摩斯。很奇怪的是,此人在美国人的生活中竟然鲜有人知。慕盖选用了知名小说中的神探名号,在芝加哥的一个酒店里创建了一个匪夷所思的“谋杀殿堂”,他即便不是美国第一个连环杀人犯、那也该是同类中最著名的,时间刚好选在一八九三年芝加哥博览会的前夕,故而全城的年轻女人都被博览会吸引,她们走出了家门。在庞大的酒店里,他杀死了几乎每一个和他有点关系的女人,说是“有关系”也并非是多么深厚的交情,顶多比小旅店里给他端早餐的、服装店里卖给他领结、领带的女服务员们稍微熟稔一点。蒂姆有个年轻的音乐家朋友,名叫LD?贝切特,他提议两人合作一部室内乐歌剧,主题便是这个福尔摩斯,所以两个月以来,这个项目杀死了蒂姆不少脑细胞。 蒂姆很清楚地记得最初是如何进入这个项目的。在广泛堆积看似毫无关联的线索之后,一个微不足道、但偏又意味深长的小细节出现了,仿佛一次不经意的电子脉冲,将所有线索整合在一起。那天,他正好漫无目的地穿过圣马克书店,去星巴克买了一杯咖啡,眼前出现了一条小标语,这使他获得了初次灵感。标语有点怪,应该有一个模板,刷一下就能让字印在墙上,位置就在围绕着春天大街的排水沟的最上方,由西向东地写着四个字:迷离男女。有时候,城里的一些地下摇滚乐队会把团体的名号这样刷在人行道墙壁上,用作免费宣传。蒂姆还知道有些小型出版社因为没有宣传经费,也会把新书的名字写在墙上。他估计应该有人、在另外什么地方以同样的涂鸦方式宣传小成本独立电影。且不管这是什么名号,他很中意这个短语,牢牢记住了,期待有朝一日能再次看到它。 在圣马克书店里,他围着摆放新小说的桌子走来走去,又从诗歌书架上取下一本约翰?阿什贝里的《中国私语》。每次买下阿什贝里的书都是下意识的习惯。摆放艺术书籍的大桌子上堆着超大尺码的画册,蒂姆挑中一本庞然大物随意翻看,那是玛格丽特的精品画册,他意识到,自己又在看这副名叫《不可复制》的作品,他大概已经看了不下一百次。画面中的年轻男子露出体面漂亮的头,头发微微向外卷曲,呈现给画家和观者的只是背部,他面对一面镜子,似乎在照镜子,可镜中不是他的面容,仍然是他的背部。他所见之“我”却是自己无法看到的那一面。脸孔不可见,所以年轻男子也就没有脸孔可言。 事情就这样发生了:蒂姆确信灵感的电流接通了,他告诉自己,这无疑就是H.H.福尔摩斯的画像。正是玛格丽特的这副画激起了蒂姆的想象力,他找到了通往连环杀人犯主题的大门,就是这种感觉!这种气氛!就仿佛是臆想化的异国密语,至少可以这样去理解——总能引发歧异。这是超现实画派中最令人毛骨悚然的作品之一,只能唤起蒂姆所有和恐怖有关的联想。蒂姆几乎能看到H.H.福尔摩斯——他和LD即将塑造的杀人犯福尔摩斯,就站在焚化炉前,他把受害者一个一个烧成灰烬,只有背部展现在观众的眼前,他还低沉哼唱着什么曲调,站出一个姿态,仿佛他更多只是一个符号象征,而不止是一个人。这个形象寓意深刻,能带出所有重音,抵达观众们的心底。蒂姆仿佛已能听见他们未来的小型室内乐歌剧,鼓点的重音一下一下响起,扣人心弦。“我们就得这样开始。”他在心里自言自语。 接着,他就沿着春天大街走回家,他还抬起头,想看看那神秘的标语:迷离男女,可是那几个字却消失了,就好像墨水融进了水泥墙壁。“这不可能!”蒂姆诧异起来,“我走错方向了吧。”他以为自己真的走错了,但是连走了三、四个街区他还在抬头追寻那四个字的蛛丝马迹,直到他突然意识到自己是多么荒唐愚蠢,这才终于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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