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想说,这部小说让我想到了大卫·林奇的电影。如同梦境般的剪裁片断,如同追问式的反复重现。人物带有明显的阶层感,甚至警察的形象也让我想到了《双峰》,那是大卫?林奇没有拍完的电视剧,他不惜没有结果。 彼得·斯托勃也不惜没有结果。事实上,并没有真相,因为对于未知的事情,我们很难去解释,如同我们可以解释“有”,但无法解释“无”。书名LOST BOY LOST GIRL中“迷离”二字也只是尽可能地取其象征意味。本书出版后,很多读者在网上留言、探讨真相,很多人认为,作者借用书中“作家”之笔涂抹了故事的结局,读者只能在若隐若现的暗示、不可解释的目睹耳闻之现象中发挥自己的想象力。 最好的恐怖小说也许就是来无踪、去无影的一段传奇。《迷离男女》原著281页,描述的事件不过是在几周之内,反复出现的场景因为站在不同人物的立场上而征兆了真相的层层披露,颇能让人惊呼:此时此地之一景竟然可以有这么多细节可以挖掘! 鬼屋。死魂灵。连环杀人犯。这些都曾经屡次出现在美国著名恐怖小说、恐怖电影中的元素几乎让人目不暇接,转而怀疑:就靠它们,还能写出更精彩的小说吗?还有什么更令人咋舌的高招儿吗? 其实没有更高的高招。假如有,也只是返回恐怖的原点。假如还有,便是紧追上时代的潮流,类如不少日本作品,挖掘现代人生活中具有极端杀伤力的恐惧心。我以为,《迷离男女》这本新书同时满足了这两条。有时候,我在恍然中惊讶:这不是聊斋式的情节吗?而有时候,我又被互联网的介入深深迷住,这个浩瀚无边、深不可见的数位空间说不定真的可以隐藏诸多物理世界难以显现的存在物。我们不知道的事情太多了、根本无法确信的事情太多了。这恰恰是恐怖作品捅到的软肋。 我曾是一个迷恋斯蒂芬?金的读者。他总是执着于一个小镇,不算发达,甚至颇为固执地停留在斯蒂芬本人的少年回忆中,充满了荒草、破屋、古怪的人家、失常的作家、诡谲的超自然物。既然彼得?斯托勃曾赢得斯蒂芬?金的盛赞,甚至联手合作过《护身符》、《黑屋》,所以不妨将两人作个小小的比较。他们都自然而然地在书中出现疑似本人的“作家”形象,他们都没少写鬼屋、魂灵和超自然物。但如果说起他们的不同,我认为,彼得?斯托勃更加幽默、善用讽刺,而且似乎比我们的斯蒂芬?金大师更时髦一点,有点与时俱进的新鲜感,至少在这本书里,互联网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对纽约客的讽刺也更尖锐一些。这令小说更好看,甚至足以削弱恐怖的力量,让人一会儿大笑、一会儿毛骨悚然。这也是恐怖小说似真似幻的魅力所在。更有趣的是,他们都留恋童年时期的小镇、乃至具体的宅子。 斯托勃出生在威斯康星州的密尔沃基(Milwaukee),在那里生活了18年,他习惯于用“米尔港(Millhaven)”作为故事背景来指代现实中的密尔沃基,甚至于这本书中的鬼屋地址(密歇根北街3323号)也和他的昔日住址(密尔沃基44号大街3323号)大致相同。因此,当著名摇滚乐手Nick Cave成为了斯托勃的书迷后,乐迷们惊讶地发现,斯托勃的恐怖小说成了灵感源头。Nick Cave创作了一系列歌曲,有关于日常生活中的蓄意谋杀,其中便有一首名为“The Curese of Millhave(米尔港的诅咒)”。据说,有好事之徒还将Nick Cave的这些歌词传送给斯托勃看,大作家惊讶万分,却也没有责怪歌手对自己灵感、乃至细节的“剽窃”,而是大度声称:“所有门类的艺术家都必须相互借鉴。如果自己的故事能被用到一首歌曲里,那就更好了。”后来,两位名人还通过互联网交换了意见,Nick Cave赠送了CD给斯托勃,上题“To MR. STRAUB, with love and thanks.”(Straub先生惠存,多谢)。 以上新闻虽有八卦嫌疑,但足以证实一点:恐怖题材对于美国文化的重要性,摇滚乐、电影、小说、乃至时装、化妆都可以在这个层面达成共识。 恐怖电影借助好莱坞电影走上了康庄大道,以至于恐怖小说也登上前所未有的宝座。在此之前,侦探小说的神秘气息也令一代又一代着迷。《迷离男女》便融合了恐怖元素、侦探技巧和电影画面这三大重要组成部分,完成了对恐怖联想力的另一次强烈挑战。作者是一个很会讲故事的人,他大胆极了,可以像拍电影那样写书,可以完全不顾及时间顺序的先后,也可以在不同人称、不同文体之间轻松自如地剪接蒙太奇效果,起承转合之间,把握叙述的节奏,将读者牢牢吸附在有关真相的节点上。 有人评论说,这部小说犹如一团始终围绕你头顶的阴云。作者在烈日底下让人一次又一次战栗,却没有一次痛痛快快地吐露全情。 但我个人更欣赏另一种评论:这部小说的迷人之处在于对人类情感的剖视,用冷静犀利的叙述和对白撕开平静生活的表象,看到每一种人物的真实性,哪怕是悲凉的,哪怕是可鄙的。 这个故事发生在中西部的一个小镇人家里,母亲突然自杀,儿子随后失踪,作为探究其秘密的主人公却不是父亲本人,而是父亲的兄长。因此,这场离奇的风波拉近了兄弟俩的关系,我们看到了可悲,也看到了可耻。兄弟俩迥然不同的个性和处事待人方式都暗合了作者对善和恶、无私和自私的态度。大哥蒂姆是一个作家,虽然著作等身,但仍然平和谦逊、待人真诚、有头脑。顺便提一句,“蒂莫西”这个形象和“米尔港”一样曾反复出现在斯托勃的作品中。弟弟菲利普虽然是中学副校长,但为人刻薄自私,完全缺乏爱心,但他对纽约人的生活评判到显得一针见血。这是一个极端不平衡的人物,他鄙视有钱人、却又向往富裕的生活;他需要婚姻和家庭作为人生身份的掩饰,却不关心家人;他故作尊严,却酷似按照剧本演戏,事业的意义等同于拍马屁和道貌岸然;基本上可以说他是个怯懦的伪君子,有一些小聪明都用于粉饰自我。但不可否认的是,发生在这样一对兄弟身上的桥断是非常有意思的,我们很容易看到血缘的微妙向心力、以及不可避免的离心力,更容易看到幽默对白背后的善恶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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